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三门峡分院

2023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3-02-03

豫特检三字【2023】02号

河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院三门峡分院

2023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和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度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安全河南”技能人才培训专项工作,围绕三门峡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核心,全面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加强新取证人员、复审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取证、复审人员资格申请

1、取证考试申请人员应当满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三章第十四、十五条及附件考核大纲等各项规定要求,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报名。

2、复审申请人员应当满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填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报名。

3、作业人员报名考试工作,委托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三门峡市湖滨区上阳南路)进行,报名联系人李敬、宋兆君,联系电话:0398-2776598。取证、复审申请人员需上报纸质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录入作业人员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方可确认成功。

(二)培训与考试

4、为积极适应社会各界的实际需求,全方位提升考试工作服务水平,2023年采取按考试计划期次进行和每期报名人数达100人以上,分院将申请组织一次培训考试,及时对合格人员办理证书。

5、培训形式坚持“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原则,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可根据企业需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现场开展培训。同时,分院将积极与各县市局加强工作联系,实时了解作业人员取证需求,适时举办各县市集中培训。

6、参加考试人员须按约定考试时间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或个人突发事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须提前告知并提交书面材料,否则视为弃考;现场考试时,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

7、考试分为理论和实操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机考:考试人员先采集照片信息登录考试系统,对本人信息进行确认无误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100分钟,全程监控模式(每台计算机上均装有摄像头,答题过程中抓拍考生头像,与本人不符时计算机自动停止考试),70分以上合格。

实操考试采取书面形式:考试时间30分钟,70分以上合格(安全管理人员和持有B1以上(含B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的人员免实操考试)。

单科考试科目不合格的,可安排在下一期进行一次补考,两科考试或两次考试不合格的重新申报。

(三)发证及信息查询

8、考试结束后,相关人员要及时整理本期参加考试人员、合格人员、考场状况等内容的记录和报表,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发证,确保30个工作日内在“***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9、《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2.4.4.2 作业人员配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作业,或者用人单位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予以处罚。

11、《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具的管理人员;(二)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12、《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13、《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测和作业的;(三)未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

附件1_2023年度作业人员考试工作计划表.docx


附件2_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3_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申请表.docx


附件4_考试项目资格及专项要求.docx